19世纪后期有一种理论被用来为帝国主义辩护。认为殖民地是强国的繁荣和生存所必需的,还认为诸土著民族软弱、低劣,需要优越的、较强大的欧洲人的保护和指导。这种理论是
《汉书》载:“丞相初置吏员十五人,皆六百石,分为东西曹。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由此看出当时刺史的任务是
秦始皇建立的中央集权制与分封制相比,主要特点是 ①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②爵位世袭制 ③确立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构④三公九卿和郡县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免
苏格拉底案:公元前399年,经过抽签的方式,雅典从自愿报名的候选者中随机选出501人,组成陪审团,负责审判苏格拉底。在下列的候选名单中,谁有资格入选陪审团?
“在这种政体下,国家元首通常是世袭的,拥有某些最高权力,但是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确立这种政体的法律有 ①《权利法案》②美国1787年宪法③《德意志帝国宪法》④法国1875年宪法
柳宗元《封建论》载:“时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符合这一论断的历史时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