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合理调适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人一直坚持市民法专适用于罗马公民,而不适用于外国人或异邦人,因此在罗马的外国人基本上是没有权利的。公元前242年外事大法官的设置,说明涉外案件已极纷繁,须由专职处理。在不断解决外国人间以及外国人和罗马公民间因交换关系所产生的实际问题的同时、逐渐形成了一套规范,称万民法,它包含着各民族根据实际需要和生活必需而制定的一些法则。自从卡拉卡拉帝于公元212年把罗马公民权赋予一切异邦人以后,市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已无实际意义。
——【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材料二 元代行省辖区广阔,皆“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与此前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体制明显有异。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渊源于元朝特殊的民族征服背景。中央只有加重行省权力,才能够及时并有效地镇压反抗运动,同时能对分封在边疆的诸王贵族进行节制。
——袁行霈主编的《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元明清时期对西南地区的政策资料
元代 |
任用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担任各级地方长官,职务世袭,称为土司制度。 |
明永乐十一年 |
思南、思帅的土司互相仇杀,明成祖朱棣出兵平定战乱,并将其地分为八府四州,设立贵州布政使司。 |
雍正四年 |
云贵总督鄂尔泰向雍正建议,“欲百年无事,非改土归流不可。”雍正帝批准并支持实行改土归流。 |
乾隆元年 |
清兵在平定贵州雍乾叛乱时,共烧毁苗寨一千二百余座,只有三百八十多座没遭到攻打,对苗民的杀戮十分惨重。 |
乾隆元年 |
在平定贵州雍乾叛乱后,乾隆帝发布上谕:“苗族风俗与内地百姓迥别。嗣后苗众一切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例完结,不必绳以官法。” |
乾隆四十一年 |
大小金川反叛,金川地不满千里,人不满五万,清朝用了五年兵,兵费花了七千万(打天山南路,只用掉三千万)。 |
——摘自吕思勉主编《大中国史》等著作
⑴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罗马设置外事大法官的历史背景,并简述万民法的内容特点与地位的变化。
⑵有学者认为元代的行省制度突出了地方的独立自主,不利于中央集权,也有学者认为,行省制度有利于中央控制地方,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请就以上两种说法分别阐述理由。(只列观点,不说理由不得分)
⑶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解释“改土归流“一词的含义,并简要评价改土归流政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