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苏(州)城花素缎机生业,向分京苏两帮,各有成规,不相搀越。……(技艺)均系世代相传,是以各归主顾,不得紊乱搀夺。”材料表明当时的苏州
针对唐中后期宰相“事无不统”的教训,为了进一步分割宰相权力,宋太祖采取的创新措施有 ①设中书门下分掌行政权②废丞相,设六部直接管理国家政事 ③设枢密院掌管中央军政④设三司机构总管国家财政
唐代中枢机构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的精细分工体现了
唐太宗时,大臣长孙无忌等撰写《唐律疏议》三十卷解释律令条文,通行天下。这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它颁布前审批时需要通过 ①尚书省②中书省③门下省④皇帝
下图所示的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出现于
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郡守和县令的产生方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