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之父、第四任总统麦迪逊曾说,《联邦宪法》一些制度性要素主要就是一套“地域与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这些具有“地域与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特征的“制度性要素”包括( )①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的分权制衡②总统行政权与军事权的分权制衡③联邦政府内部三权间的分权制衡 ④设立两院对立法权进行再度分割
汉武帝时,政府明文规定:地处京畿的河东、河内、河南三郡的文武长官不得由王室成员担任。其意图是( )
美裔华人历史学家唐德刚说:“封建制,根据西方学者的传统解释,它只是一种管理的方式。在这种管理方式之下,政治属从的关系只是皇帝(国王)与诸侯、诸侯与附庸的关系,政府与人民之间无直接关系;农民只附属于土地,而土地则是附庸、诸侯或(直属于)皇帝(国王)的私产。”上述文字中涉及到的制度有( ) ①宗法制 ②分封制 ③郡县制 ④井田制
1974年,欧共体执行主席谢尔说:“在九国商谈有关政治行动、组织机构和自己前途的每一张谈判桌上,我们不能保证都有美国的座位”这表明( )
反映以下三项特征的法律文件是( )
私法即相对于公法而言的定义,一般即指的是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据统计,《十二铜表法》中私法属性的民事法律在整个法典约占总条款的49.2%。其中有关纯民事的法规有38条,占总量的35.2%。涉及民事或民事化的法规占总数的14.8%。这一现象体现了《十二铜表法》的原则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