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谏官的职责是每月要向皇帝报告一次,称为“月课"。他们可以把平时随便听到的一点情况就向皇帝报告,无需证据确凿,若奏弹不实,谏官不必受到惩罚。如果御史台的谏官上任后百日之内无所纠弹,则罢作外官或罚“辱台钱”。该规定产生的直接影响是
汉初,在分封同姓王的同时,也向王国派遣丞相,这一做法
黄仁宇在论及西汉的统治政策时写道:“新朝代遇到的第一个大问题是帝国跨地过广,不能全部由中央集体管制,于是采取了一种‘斑马式’的省级组织。”这里“‘斑马式’的省级组织”是指
春秋初期,楚国君主首先称王,随后吴、越等国国君也相继称王。上述现象本质上反映了
周襄王元年(公元前651年)夏,齐桓公在葵丘会盟诸侯,订立盟约。盟约中有“不能废嫡立庶,以妾为妻”的规定。该规定的根本目的是
西周时期,周王对墓葬用品的规定严格,如:用鼎制度就明确规定为“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元士三鼎或一鼎”。材料反映的本质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