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新快报记者从珠海斗门法院获悉:“遭4名同学羞辱, 下体被拍视频放上网,正上初一的”小金终于拿到了145480元的赔偿金。 2012年1月,小水(化名)、小木(化名)等4名同学到网吧上网时,看到了同学小金,因怀疑小金之前在网吧偷拿了小水的打火机,4人把小金带到网吧附近的桥头上,强迫小金做抽烟、头顶泡沫箱、旋转超人等侮辱性动作。他们还打骂着强迫小金脱掉裤子露出下体,待小水用手机录完像后,一群人才放小金回家。小金同学的 合法权利得到保护( )
①人身自由权 ②名誉权 ③隐私权 ④肖像权 ⑤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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