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首例商品条码侵权案24日在新余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经当庭调解,此案以被告李某向原告新余市某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告终。这一案件保护了原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