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农村十六条”,其中规定“人民公社应该允许和鼓励社员利用剩余时间和假日,发展农村副业,增加社会产品,增加社员收入,活跃农村市场。人民公社社员可以……耕种由集体分配的自留地。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七,归社员家庭使用,长期不变。”材料表明
唐高祖时期,国家要对大运河一些淤塞的河段进行疏通,按制度规定其运作程序是
东汉尚书台、唐朝三省六部、明朝内阁、清朝军机处等机构的设立,本质上反映了
下列政治举措中,不属于汉武帝时代的是
汉初,在分封同姓王的同时,也向王国派遣丞相,这一做法
秦朝郡县制是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的制度,主要是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