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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情
刘公
群是朱家湾唯一的光棍汉。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见酒必喝,一喝必醉。别看他孤零零的一人,可他并不孤单。湾子里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忘不了请他去作客,当然他不会两只肩膀抬只嘴,去白吃白喝,他每次都要行礼钱,也就是赶情,朱家湾人对行礼的说法。
群住着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的草房,和其他家的红砖瓦房形成鲜明的对比。群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群赶情很够味,哪怕家里米缸清了底,饿得两眼发黑,衣服捉襟见肘,脚趾头戳在鞋外面,可掏钱,那是从不吝啬的。
群赶情总是向上看齐。以前赶情有十元五元的,他总是掏十元。后来赶情涨到五十元二十元,他总是掏五十元。再后来,赶情涨到一百元五十元,他总是掏一百元。以前赶个小情,他偶尔打着手,还能向四邻八舍借到钱。后来再后来,大伙儿都不借他钱了,因为他光棍一条,身体痛快怏的,喝酒常是醉成一滩烂泥,一旦他两腿一蹬,谁替他还债?
群很苦恼。他不想让别人瞧不起自己。
活人就要活得像个样,活人总不能让尿淹死,他想到了山上的松树。夜阑人静时,他提着锯悄悄地出了门,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卧云寨上,将白天踩好点的松树伐倒,连夜扛到几十里外的枣阳店去卖。人是累点,但累得值得。他又有本钱和大伙儿一块喝酒了,又可以醉成一滩烂泥了。醉了好啊,醉了,想什么来什么,那才叫赛过活神仙呢。醒酒后的群说。
干啥行当有啥行当的规矩,偷树也讲究个日月星辰。月亮太明,怕人认出来,丢人现眼;月亮没影,行走不方便,弄不好米没啄着,还要折断一条腿;月亮朦朦胧胧,又能辨路又能辨树,最为合适。山里长大的群大部分时候偷树来得比较顺手,可有一次疏漏,招来了大祸。一天晌午.喝完湾子北头林二家的孙子的满月酒,湾子南头的陈后又请他第二天喝他爸爸的六十岁的祝寿酒.本来头天晌午酒就喝多了,半夜里醒来迷迷登登的,尿颤一激灵,他猛然想到第二天还要赶情,便晃晃荡荡地上了山。没想到树锯到一大半的时候,酒劲又上来了,他不知不觉歪在树旁扯起了呼噜。可谁知一阵溜沟风像泼妇似的忽然袭来,伐到一大半的松树哗啦倒了下来,不偏不倚恰好砸到群的腿上,差点把群送上了西天。治疗了半年,康复后的群走路便一颠一颠的,腿不带劲了,他不得不从此放弃偷树的念头。
没有钱赶情,他只好困在屋里听别人划拳吆喝。不是别人不请他,而是他空手两吊子不好意思去。
他心里憋闷,又向别人讲不出口。他无可奈何地窝在屋檐下丢盹。
哞——,一声老牛的长叫把他从混沌中唤了起来。他脏兮兮的手一拍膝盖,言道:酒钱来啦!
当晚-他到榨屋湾牵了一头草牛,连夜赶到石佛寺卖了。有了钱,他又像从前一样坐在酒席上,人模人样地大口喝酒。钱完了,再到另一个湾子牵牛卖,只要有人请,有酒喝就没白活。
常言说:山路走多了,早晚要碰到山猫子(老虎)。一点不假,时间不长,群就被人赃俱全地当场抓获,皮肉受苦不说,还在高墙内蹲了一年多,名声也臭了。
一年后,胡子拉茬的群跛回朱家湾,人们并没有因为他坐过牢而嫌弃他。谁家有个红白喜事,照样一如既往地请他喝酒。他分文没有,叉不能拿脸皮蹭饭,谁请他,他总是想办法躲避,但老是躲避也不是办法。
群沮丧透顶,瘦弱的身体只有靠拄着棍子才能支撑起来。
又一家的儿子结婚,婚宴喜庆热闹,新郎敬完酒陡然想起群,怪了,群昨天说了,今天一定来,咋失信了呢?新邓便去喊叫,敲了半天门没听见响动,儿子便卸了门板。哎呀妈耶,群已在屋梁上吊死了,两只耳朵也被老鼠咬掉了。
大伙儿清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家只有一个空米缸、一口掉了边的锈铁锅、一只裂了缝的老粗碗。
大伙儿对他的死很惋惜,
——选自《金山》2005年01期
小说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文中的群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
你认为造成群的悲剧的原因是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