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被列为“汉语盘点2014”年度国内字。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
(1)依据材料一,概括韩非子思想主张。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这一主张在当时的进步意义。
材料二 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因应对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表现出一种“超稳定性”,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王希《原则与妥协》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指出“妥协”在调和当时美国国内矛盾方面的具体表现。由此,谈谈你对当时“妥协”的认识。
材料三 清末“预备立宪”大事记
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揭开“预备立宪”序幕。
1906年,出洋考察大臣回国,并奏说,立宪可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
1907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各省筹设谘议局。
1908年,清政府又宣布“预备立宪”以九年为期,同时颁布以保障“君上大权”为核心内容的《钦定宪法大纲》,但也限制了皇帝的权力,规定了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规定了三权分立的政权组织形式。此后两三年,还颁布了各种法律的草案,基本上属于资本主义的范畴。
1909年,多数省份设立谘议局,多由立宪派主持,积极开展立宪活动。
1911年,清政府组成立“责任内阁”,在13个内阁大臣中,皇族占7人,人们讥称它为“皇族内阁”。
——据人教版《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等整理。)
(3)长期以来,人们对清末立宪的认识有两种主流观点:①认为清末“预备立宪”是一场政治“骗局”,是“假立宪”; ②清末“预备立宪”推动了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进程。请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选择其中一种观点进行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