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李大钊等曾相信,社会的变革,只应“由人民自己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创造” ,逐步造成民治主义的政治和经济基础,以此来使国民直接成为国家主人,从而达到“打破阶级制度”“实行共同劳工”和“公有主义”的目的。此时的陈独秀、李大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