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规范公开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①保证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市民直接参与政府管理
②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③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
④有利于建设现代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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