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作出了重大部署。
材料一: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到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到十八大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理念不断重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设“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材料二: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材料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发展法治理论、创新法治方式,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1)请指出中国共产党关于依法治国的探索和实践体现了哪些认识论道理?
(2)根据《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二,从“法治”的角度谈一谈怎样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
(3)依据材料三,运用社会历史观的相关知识,分析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