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在论及《十二铜表法》时指出:“即使是最严峻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或任意解释法律要好一些”。这说明《十二铜表法》
当代学者提出了“五四运动是第一次历史巨变的补课,又是第二次历史巨变的起点”的观点,这是对五四运动历史地位的一个新提法,但究其实质,其主要认为五四运动是中国
曾以清光绪帝名义发布的《罪己诏》称:“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文中的“议约”是指
右下图是某同学在研究性学习中使用的一幅地图。据此判断,他的研究课题是
1903年中国《大公报》:“……宪法不立,则虽其国强盛,终滋危殆之忧,如今之俄土是;宪法苟立,则虽其国狭小,已固雄富之基,如今日之德日是。若是者,知宪法之与国家诚所谓不可一日或离者。”该文的政治主张,主要是
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近代民主政治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要素,即“平衡机制”。下列选项能够体现这种“平衡机制”的有①国会在非常时期可以推选总统②中央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③国家权力由联邦政府与各州分享 ④联邦政府的立法权分属国会和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