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至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汇聚北京,代表人民的意愿,共商国事,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这表明( )①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②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权利③全国人民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赋予的权利,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事务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谁能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说话和办事,我们就选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规定取消暴力拆迁和强制拆迁等。至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废止。从“拆迁”到“征收”的两字之变体现了 ①我国法律代表了全体公民利益和意志②公民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③政府要依法行政,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④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制”与“法治”一字之差,说明我国
下面对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表述错误的是
2012年2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莅临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党对遵守实施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领导,全面推进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之所以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这是因为宪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