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研究性学习课上,针对教师提出的“对比宋明理学和文艺复兴的不同之处”,某学习小组得出下列四个结论:① 前者以儒家道德压制个人欲求,后者提倡思想自由② 前者以农耕经济为基础,后者以工业经济为基础③ 前者服务于官僚政治,后者服务于新兴的资产阶级④ 前者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后者遭到封建专制王权的压制。上述观点正确的是
1978年至1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重要法律230多部。其中主要包括1982年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这一立法高峰的出现( )
18 世纪下半叶兴起的美国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的能手,利用既有的政治智慧,依靠全新阐释的社会契约平地建国,遂达成了政治、经济、社会的三翼齐飞。美国“择其善者而从之”在政治上的主要体现是
近代先进的中国人,把西方的政治制度引入中国的同时,都不尽照抄照搬,而是有所损益变通。其中孙中山领导建立的民主政体,对美国政体最为显著的变通是
1943年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写道:“这些国耻(二十一条)违背我国民的希望,有损我国民的自信,激起我国民强烈的革命要求。五四运动就是这种要求的最鲜明的表现,在国民强烈的革命要求之下,军阀官僚的政治,只有没落的一途。”上述材料
从下面两幅图片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