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这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同时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此举有利于:
①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对企业经营的干预
②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③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公司组织结构
④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