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国没有专门的和单一的反腐败机构。负责反腐败的机构分散于议会、司法部门、审计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内部,从而形成了广泛的反腐败网络。……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反腐法律的国家。……1889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反腐败法,即《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
但同时,英国又有着一套比较完整、灵活的监察制度。……议会监察,是“民意代表机关”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其他法定事项的监督检查,包括同意、纠正、纠举、弹劾、审计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质询、视察和调查、投不信任票等事前防止,事中纠正和中止,事后惩戒和救济等监控规程。……时至1967年,英国议会通过了《议会监察专员法例》,并正式成立了英国议会监察专员署。
——《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
材料二 1927年至1949年,这一阶段对监督权利规定的宪法和宪法性文件涉及到《太原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和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在监督官吏的机构设置上,有广州国民政府的监察院和惩吏院、南京国民政府的监察院、行政法院。其时,国家赔偿制度开始起步,地方自治、冤狱赔偿运动对人民监督权利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南京国民政府的以党治国、一党专政窒息了监督权利的发展空间。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等对人民的监督权利予以保障。革命根据地建立了保障人民行使监督权利的机构,如江西瑞金苏维埃政府的控告局、抗日民主政权建立的专门监督机构人民监察通讯员制度。
——于洪生《权力监督——中国政治体制运行的调控机制》
(1)根据材料一,分析英国近代监察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英国近代监察制度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相比的进步性。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近代国民政府与中共监督制度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