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使人乐意的,无政府状态的,花哨的管理形式,在这种制度下不加区别地把一切平等给予一切人,不管他们是不是平等者。”最早为这种体制的存在构建了理论基础的是
费正清在《中国:传统与变革》中指出:“……中国历史上社会秩序稳定的一个伟大时期。……欧洲却经历了一系列翻天覆地的现代化发展……如果能更好地了解这几百年来的中国历史,我们应能发现不少的革新和发展。”作者所说的“革新与发展”在思想领域的的表现是
辛弃疾说:“北方之人,养生之具不求于人,是以无甚富甚贫之家。南方多末作以病农,而兼并之患兴,贫富斯不侔矣,”这种现象表明当时
钱穆在某篇文章中谈到:“清末人却一意想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此制度”当指
有学者指出,培根(1561—1626年)所确立的实验观察和归纳推理法、牛顿(1643—1727年)提出的运动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不但奠定了现代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和理论框架,而且引发了观念形态的革命。上述历史现象
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在《剑桥中国晚清史》中把晚清的历史变化理解为“庞大中央帝国在西方文明不断强大的冲击下被迫做出的笨拙的、充满惰性的回应,从而使中国在十九世纪的经历成了一出完全的悲剧,成了一次确是巨大的、史无前例的崩溃和衰落的过程”。费正清之所以得出上述结论,其价值取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