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的局限性体现在:①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 ②规定了各州有一定的自治权③承认了奴隶制和种族歧视 ④没有规定人民的基本权利
下列语句出自不同时期的历史文献或历史人物之口,其中分析不恰当的是: 甲:“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乙:“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 丙:“商籍农而立,农赖商而行” 丁:“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
据《史记·平准书》记载,西汉初期“富商大贾或贮财役贫,转榖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焉。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偌国家之急,黎民重困”。这反映了:
明代徐一燮在《始丰稿·织工对》中记载,钱塘织工“对曰:‘吾业虽贱,日佣为钱二百缗,吾衣食于主人,而以日之所入,养吾父母妻子。”此记载实际上反映了明代:
《四书训义》中写道:“来百工则通功易事,农末相资,故财用足”。这种观点:
北魏均田制规定:贵族和官僚可以通过奴婢和耕牛另外获得土地,奴婢授田额与良民同,耕牛1头授田30亩,限4头牛。其主要影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