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是分封制、宗法制影响后世的表现之一。族谱除记载全族的户口、婚配和血缘关系外,还记载家族的规约训诫、修谱凡例义则、各类合同契约文书等;一些较详的族谱,还记载有家族历代的重大事件、与外界的纠纷、可嘉奖的人物、科举出仕以及义行节烈等。由此可见,修族谱的动机是( )
“中国人民是富于反抗精神的,然而又是缺乏建设性的。……他们无法逾越时代的界限和站在更高的历史高度作回顾和前瞻,因而无法真正完成民族的独立”。以下关于“中国人民”描述最符合题意的是( )
1841年3月,清参赞大臣杨芳经略广州“遍收所近妇女溺器为压胜具,载以木筏出御乌桶,由一副将领之,自部卒隔岸设伏,约闻己炮响,即举筏齐列水面,溺器口向贼来路,而后抄出筏首夹攻之(英军)”这不能反映的是( )
《明史录·太祖洪武实录》“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仪,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弟侄之俊者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之争,亦安边之道也。”这反映了( )①明朝注重土司子弟的礼仪教化②西南土司是独立王国,不受中央干涉③儒学教条化取代思辨化 ④土官享有世袭统治权
明史描述都察院“职责纠劾百官,辨明冤枉,辑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据此判断,明朝时期都察院( )
元代枢密院的最高长官枢密使由皇太子兼任,无太子时空而不置;元代的宰相及其他行政官员常常兼任枢密院的要职。有此推断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