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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后面题目 汉语,我为你忧心 卢新宁 一则关于汉语的消息让人百感交集。 上海举行的一项翻译大赛爆出冷门:由于缺乏最好的译文,大赛不仅一等奖空缺,还将二等奖颁给了一位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其原因不仅在于他突出的英文水平,更在于他“流 畅、优美的中文表达”。相形之下,国内选手提交的相当多的作品言不达意,其中用词不精当、标点符号误用等小错误“更比比皆是”。 这则消息让人隐约看到汉语的处境。 身为一个中国人,让我们能时时牢记自己身份的,除了身体发肤之外,就该是我们的母语了。在无数中国人心里,古老优雅的汉语是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横平竖直的方块字将我们民族胸中的丘壑山水,化为不尽的纸上烟云。音分四声,律有平仄,构成了汉语诗文一唱三叹、回环往复的音韵之美。千百年来,隽永有致的汉语承载着我们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依靠它倾诉,运用它思想,通过它记载,凭借它穿越五千年历史文化隧道。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汉语正面临着危机。在“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中,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庞大“外语族”的中文书面表达能力严重退化。托福考试成绩的高分可以一再打破,但即使是在高学历的青年中,也出现了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现象。 应当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外语教学十分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母语、消解母语;不意味着我们有不学汉语而自能的天赋。诗人余光中说得好:英文充其量是我们了解世界的一种工具而已,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事实证明,忽视母语修养所导致的结果是十分严重的。它不仅造成了书写语言的失范,生活用词的平庸乏味,也让母语中独特的文化意蕴在我们生活中日渐消褪。 我们的后辈可能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试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怎能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人,又怎能感受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发人深思的是,当汉语在故乡受到冷落时,全球“汉语热”却在持续升温。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的2300余所大学开设汉语课程,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达3000万,汉语成为学习人数增长最快的外语。“语词破碎处,万物不复存。”纵然“汉语热”热遍全球,纵然我们的后代都能说一口标准的英语,但在汉语的故乡,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边,倘若“汉语危机”的呼声一直不断,我们又怎能尽展欢颜? 仅仅存于典籍之间的希腊文、拉丁文基本上死了,但汉语却一直活着,在一代代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它引领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一路风霜走到如今,它会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向何处去? 汉语,我为你忧心,为你不平!下列说法不能说明“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这句话的一项是()
对文中划线句子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请概括小说中达老爷子这一形象的特点。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小说结尾处达老爷子临终的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百代皆沿秦制度”,建筑亦然。它的体制、风貌大概始终没有脱离先秦奠定下来的这个基础规范。秦汉、唐宋、明清建筑艺术基本保持了和延续着相当一致的美学风格,即作为中国民族特点的实践理性精神。 首先,各民族主要建筑多半是供养神的庙堂,如希腊神庙殿、伊斯兰建筑、哥特式教堂等等。中国主要大都是宫殿建筑,即供世上活着的君主们居住的场所。大概从新石器时代的所谓“大房子”开始,中国的祭拜神灵即在与现实生活紧相联系的世间居住的中心,而不在脱离世俗生活的特别场所。自儒学替代宗教之后,在观念、情感和仪式中,中国人更进一步发展贯彻了这种神人同在的倾向。于是,不是孤立的、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出世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宗庙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从而,不是高耸入云、指向神秘的上苍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的人间联想;不是可以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异常空旷的内部空间,而是平易的、非常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不是阴冷的石头,而是暖和的木质,等等;构成中国建筑的艺术特征。在中国建筑的空间意识中,不是去获得某种神秘、紧张的灵魂感、悔悟或激情,而是提供某种明确、实用的观念情调。正如中国绘画理论所说,山水画有“可望”、 “可游”、 “可居”种种,但“可游”、 “可居”胜过“可望”、 “可行”。中国建筑也同样体现了这一精神。即是说,它不重在强烈的刺激或认识,而重在生活情调的感染熏陶,它不是一礼拜才去一次的灵魂的洗涤之处,而是能够经常瞻仰或居住的生活场所。与哥特式建筑相反,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已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进程,游历其中,使人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环境的和谐。实用的、入世的、理智的、历史的因素在这里占着明显的优势,从而排斥了反理性的狂迷意识。正是这种意识构成许多宗教建筑的审美的基本特征。 中国的这种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建筑物严格的对称结构上,以展现严肃、方正、井井有条。所以,就单个建筑来说,比起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建筑来,它确乎相对低矮,比较平淡,应该承认逊色一筹。但就整体建筑群说,它却结构方正,逶迤交错,气势雄浑。它不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合而取胜。非常简单的基本单位却组成了复杂的群体结构,形成在严格对称中仍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风貌。即使像万里长城,虽然不可能有任何严格对称可言,但它的每段体制则是完全雷同的。它盘缠万里,虽不算高大却连绵于群山峻岭之巅,像一条无尽的龙蛇在作永恒的飞舞。它在空间上的连续本身即展示了时间中的绵延,成了我们民族的伟大活力的象征。 也由于是世间生活的宫殿建筑,供享受游乐而不只供崇拜顶礼之用,从先秦起,中国建筑便充满了各种供人自由玩赏的精细的美术作品(绘画、雕塑)。斗拱、飞檐的讲究,门、窗形式的自由多样,鲜艳色彩的极力追求,“重轩镂槛”、“雕梁画栋”,延续到近代,仍然如此。 (节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下列对“中国民族特点的实践理性精神”在中国建筑中的体现,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关于“宫殿宗庙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的原因,下列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下列观点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程万琦的爱国心 1992年8月28日,程万琦创建的世界华人协会在香港成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 协会会员已逾600万,分布在138个国家和地区,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华人社团。 程万琦祖籍广西,1940年生于越南,家中四个子女,名字中间的字分别为“世、泽、万、民”,以表爱国之心。程万琦的曾祖父程圆亮,是清朝刘永福“黑旗军”中的得力干将;祖父程璧金,曾任孙中山秘书,中国银行行长;父亲程成虹,1921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党早期党员。百年来,“民族大义”是程家祖上传下来的家规祖训之根本。 “有国才有家”,程万琦带着浓重的粤语口音屡次表达着他人生信念的核心。创建一个团结世界华人华侨组织的想法也随之在他心中萌生。中国本土上有13亿中国人,散居于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大约有4千多万。如此庞大的群体,要成立一个非政治、非牟利的团体,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是程万琦清楚:天下华人是一家,振兴中华,必须发动更多的华人参与,将华人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形成排山倒海之势。为了这个梦想,程万琦奔波了10多年,跑遍世界200多个国家,会晤了无数的华人组织,调解了无数组织间的纷争…… 程万琦将世界华人协会的宗旨定为“团结全球华人,提高华人在当地社会中之地位和保障华人权益,弘扬中华文化和振兴中华”,多年来,世界华人协会正在这个宗旨的指导下为祖国的富强而贡献着力量。经世界华人协会牵线搭桥于内地成功兴建的外资、合资企业已近5000家。 1975年,程万琦第一次到内地,看到百姓生活与世界的距离明显拉大,心情沉重。1978年,程万琦见到邓小平,将中国非常有必要引用外资,增强国力,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想法讲了出来。一段时间后,中国坚定不移地推行了改革开放政策。 20多年,程万琦将自己的满腔热血都投入到祖国的复兴与富强中,而他本人从来没有从中拿过一分钱的报酬,也没有赚过国家的一分钱。他将自己的主要业务大都集中在海外,香港只占小部分,他的经商宗旨是不赚同胞的钱,所以未到内地投资。他说:“我即使是最初打工,也是给外国公司打工,赚外国老板的钱。” 程万琦出生在一个祖国积贫积弱的年代,“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屈辱,让程万琦从内心里发誓要挺直腰板,在所谓“西方人的领域”做出中国人自己的一番事业来。 1980年,程万琦在纽约创建了东方银行并任行长,同时在世界各大城市开设金融公司,从事金融投资业务及国际贸易。 2002年,他以亚洲篮协代表的身份竞选国际篮联主席获胜,代表13亿中国人,走上了有212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世界级第一大体育总会主席的位置,成为亚洲有史以来进入国际篮联第一人。此前,程万琦曾任亚洲跆拳道协会会长,亚洲篮球联会会长等职,是第一个身兼两个洲际体育组织会长的华人。他代表祖国作为一个体育大国在国际场合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很多人试图描绘程万琦的一生,却因他的经历太丰富而罢手。唯有“传奇”是对程万琦一生最准确的概括。而他缔造这个属于中华民族的传奇,除了与生俱来的坚韧和豪爽,家族的传承与教育,赋予他超乎常人的魅力与魄力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深入骨髓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与血脉。 (摘自《中华儿女》作者:华南 孙聚成 有删节)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E、这篇文艺性较强的人物通讯,是一篇对广大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优秀教材。作者以细腻的描写、丰富的事例,从多个侧面记叙了程万琦的爱国事迹。从第③段开始,作者从哪些方面记叙了程万琦的爱国事迹?请分条简要概述。有人认为,第⑨自然段与振兴祖国经济建设没有关系,应将其删除。你同意这个看法吗?说说你的理由。文中说:程万琦“缔造这个属于中华民族的传奇,除了与生俱来的坚韧和豪爽,家族的传承与教育,赋予他超乎常人的魅力与魄力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深入骨髓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与血脉。”这句话给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心与手 [美]欧·亨利 在丹佛车站,一帮旅客拥进开往东部方向的BM公司的快车车厢。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她身边摆满了有经验的旅行者才会携带的豪华物品。在新上车的旅客中走来了两个人。一位年轻英俊,神态举止显得果敢而又坦率;另一位则脸色阴沉,行动拖沓。他们被手铐铐在一起。 两个人穿过车厢过道,一张背向的位子是唯一空着的,而且正对着那位迷人的女人。 他们就在这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年轻的女子看到他们,脸上即刻浮现出妩媚的笑容,圆润的双颊也有些发红。接着只见她伸出那戴着灰色手套的手与来客握手。她开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甜美而又舒缓,让人感到她是一位爱好交谈的人。 她说道:“噢,埃斯顿先生,怎么,他乡异地,连老朋友也不认识了?” 年轻英俊的那位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强烈地一怔,显得局促不安起来,然后他用左手握住了她的手。 “费尔吉德小姐,”他笑着说,“我请求您原谅我不能用另一只手来握手,因为它现在正派用场呢。” 他微微地提起右手,只见一副闪亮的“手镯”正把他的右手腕和同伴的左手腕扣在一起。年轻姑娘眼中的兴奋神情渐渐地变成一种惶惑的恐惧。脸颊上的红色也消退了。 她不解地张开双唇,力图缓解难过的心情。埃斯顿微微一笑,好像是这位小姐的样子使他发笑一样。他刚要开口解释,他的同伴抢先说话了。这位脸色阴沉的人一直用他那锐利机敏的眼睛偷偷地察看着姑娘的表情。 “请允许我说话,小姐。我看得出您和这位警长一定很熟悉,如果您让他在判罪的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那我的处境一定会好多了。他正送我去内森维茨监狱,我将因伪造罪在那儿被判处7年徒刑。” “噢,”姑娘舒了口气,脸色恢复了自然,“那么这就是你现在做的差事,当个警长。” “亲爱的费尔吉德小姐,”埃斯顿平静地说道,“我不得不找个差事来做。钱总是生翅而飞的。你也清楚在华盛顿是要有钱才能和别人一样地生活。我发现西部是赚钱的好去处,所以——”姑娘的眼光再次被吸引到了那副亮闪闪的手铐上,她睁大了眼睛。 “请别在意,小姐,”另外那位来客又说道,“为了不让犯人逃跑,所有的警长都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埃斯顿先生是懂得这一点的。” “要过多久我们才能在华盛顿见面?”姑娘问。 “我想不会是马上,”埃斯顿回答,“我想恐怕我是不会有轻松自在的日子过了。” “我喜爱西部,”姑娘不在意地说着,眼光温柔地闪动着。看着车窗外,她坦率自然,毫不掩饰地告诉他说:“妈妈和我在西部度过了整个夏天,因为父亲生病,她一星期前回去了。我在西部过得很愉快。金钱可代表不了一切,但人们常在这点上出差错,并执迷不悟地——” “我说警长先生,”脸色阴沉的那位粗声地说道,“这太不公平了,我需要喝点酒,我一天没抽烟了。你们谈够了吗?现在带我去抽烟室好吗?我真想过过瘾。” 这两位系在一起的旅行者站起身来,埃斯顿脸上依旧挂着迟钝的微笑。 “我可不能拒绝一个抽烟的请求,”他轻声说,“这是一位不走运的朋友。再见,费尔吉德小姐,工作需要,你能理解。”他伸手来握别。 两位来客小心翼翼地穿过车厢过道进入吸烟室。 另外两个坐在一旁的旅客几乎听到了他们的全部谈话,其中一个说道:“那个警长真是条好汉,很多西部人都这样棒。” “如此年轻的小伙子就担任一个这么大的职务,是吗?”另一个问道。 “年轻!”第一个人大叫道,“为什么——噢!你真的看准了吗?我是说——你见过把犯人铐在自己右手上的警官吗?”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E.本文的结尾显示了欧·亨利的小说独特的艺术魅力,让读者感到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请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费尔吉德小姐的形象特点。这篇小说结尾暗示了什么?前文对这一结尾作了哪些铺垫?小说的题目是“心与手”,请从情节和主题的角度探究以此为题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