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有人指出:“议院者,公议政事之院也,集众思,广众益,用人行政一秉至公,法诚良,意诚美也。昏暴之君无所施其虐,贱扈之臣无所擅其权,大小官司无所卸其责,草野小民无所积其怨。”与上述材料相吻合的思想观念是
宋史专家邓光铭在《论宋学的博大精深》中说:“在宋太祖、太宗相继统治时期内,……在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之间,宰相与副相之间,州郡政府的长贰之间,充分利用其相互的牵制作用。”下列能说明州郡政府的长贰之间相互牵制的史实是
唐代中枢机构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得精细分工体现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演变过程。下列描述与“科举制”相关的是
《汉书·地理志》言:“秦并兼海内,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赤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孑遗。”材料表明秦朝采取的措施是
据史籍记载:帝乙的长子微子启生在“微”,封为子爵,名启;因启的母亲身微,非正妻,因此启虽为长子却不能承袭帝位。帝乙的小儿子辛(纣王),因其母是正宫,嫡出,故继承了殷商的帝位。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