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政府先后对一些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启动了反垄断调查,并对一些企业开出或即将开出罚单。中国的《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有6年时间。《反垄断法》是中国行政机关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法律依据。一些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各种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无一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对待外国在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方面提供了许多政策上的优惠。与中国企业在美国等地受到歧视性待遇相比,外国在华企业长期享有“超国民待遇”,显然这种“超国民待遇”不可能永久持续下去。随着中国市场环境和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中国的市场自由度和竞争度不断提高,对于垄断等行为的容忍度也会越来越低,一些外资企业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适。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学知识,分析中国政府反垄断的经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