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明确地声称:“我们不应假想任何公民可私有其本身,我们毋宁认为任何公民都应为城邦所公有。”城邦不允许公民只顾自己私人事务,不顾城邦。雅典曾有一项法律,规定可以控告某人有“私心”,并依此定罪,甚至公民企图自杀都应受到惩处,因为它使城邦丧失一个公民。这实质上反映了( )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是
下列对罗马法主要内容的评述,不正确的是
促使罗马法从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主要原因是
罗马共和国历史上第—部成文法典是
雅典实行民主制度的根本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