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
——《朱子语类》
材料二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明太祖实录》
材料三 《德意志帝国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任命帝国官吏,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唐初一道旨意主要包含了哪些人的意见?三省六部制有何特点?结合上述材料指出这一制度的局限性?
(2)依据材料二与材料三内容及所这知识,回答德国的政体比材料一二中的政体先进吗?试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