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革命胜利伊始,作为工人阶级临时政府的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就指出:“我们接受委任之际,深感责任重大,但还是毫不迟疑、毫不畏怯地力加完成。我们的目的一旦达成,就要对……人民群众说:‘你们当时给我们的是这样一种委托:我们的个人利益开始抬头之日,就是我们克尽公职结束之时;那么听凭你们发落吧!”这一主张能够体现
罗马共和国早期,当罗马遭受外族进攻时,平民曾多次将自己组织的队伍撤离罗马,拒绝作战。迫使贵族在政治上做出让步,《十二铜表法》的制定就是这种斗争的成果之一。可见当时
1937年11月,中国代表顾维钧在一次国际会议上说:“目前远东和平的恢复与维护,要求其他与会各国采取道义上的、物资上的、财政和经济上的具体行动。”否则,远东的暴力和动乱“就会达到不经受另一次世界大战的考验和磨难,就不可能制止和控制的程度”。他的主要目的在于
1892年,维新思想家宋恕提出“欲更官制、设议院、改试令,必自易西服始”。康有为在奏议中也不止一次提及“易服”。维新派如此重视易服的主要原因是
明初废丞相、设顾问性质的内阁大学士,严防权臣乱政。明中后期严嵩、张居正等内阁首辅操纵朝政,权倾一时。这表明
北宋中期,“蜀民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民十六户主之。其后,富者资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这表明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