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认为:如果一个数恰好等于它的所有因数(本身除外)相加之和,那么这个数就是“完全数”.例如:6有四个因数1、2、3、6,除本身6以外,还有1、2、3三个因数。6=1+2+3,恰好是所有因数之和,所以6就是“完全数”。下面的数中是“完全数”的是( )。A.12 B.28 C.36
下面各数中与2.9相等的是( )
小于6.98的数是( )
0.201和0.20的计数单位相比,( ) A.0.201的计数单位大 B.0.20的计数单位大 C.一样大
在3.15、3.、3.1、3.152四个数中,最小的是( ),最大的是( )
下面各数中的5表示5个百分之一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