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认为:如果一个数恰好等于它的所有因数(本身除外)相加之和,那么这个数就是“完全数”.例如:6有四个因数1、2、3、6,除本身6以外,还有1、2、3三个因数。6=1+2+3,恰好是所有因数之和,所以6就是“完全数”。下面的数中是“完全数”的是( )。A.12 B.28 C.36
去掉0.580的小数点后所得的数是原数的( )倍.
9.994保留两位小数,记作( )
把4.67改写成467后,和原数比较( )
2.396保留两位小数是( ) A.2.39 B.2.4 C.2.40
两个数的积是8.36,如果一个因数缩小到原来的,另一个因数扩大到原来的10倍,积是( ) A.836 B.8.36 C.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