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中第四条有规定:“制定海关与贸易的立法,及关于帝国所需赋税立法;规定度量衡与货币制度,以及制定关于发行有保证金的或无保证金的纸币之基本规章。组织统一保护德国海外贸易、德国航运及其航海旗帜……。”这些规定 ①促进了德国经济迅速发展 ②说明帝国不够重视工业发展③有利于巩固帝国的统一 ④表明德国的代议制不够彻底
王国维先生曾说:“我朝三百年问,学术三变:国初一变也,乾嘉一变也,道咸以降一变也”,并总结为“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道咸以降之学新”其中“国初之学大”主要是指()
侯建新指出:“科举制度后来曾引起近代西方贤达的关注,但就其实质而言毫无现代概念。”下列关于科举制度的评价,符合侯建新观点的是
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了“领地国家”与“税收国家”的概念。其中“领地国家”的特征是:在封建制度下,国王的税收有两大来源,一部分来自国王对自己的领地,一部分来自诸侯的进贡;国王则无权直接对诸侯领地进行征税。根据这一定义,下列中国古代王朝中属“领地国家”的是
美国史学家柯文在《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中,论述了历史学家笔下的义和团、经历者的义和团和神话化的义和团。这表明作者
美国历史学家马士说:到了这个时候,“它(中国)已经达到了一个国家地位非常低落的阶段,低到只是保持了独立主权国家的极少的属性的地步。”“这个时候”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