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认为:如果一个数恰好等于它的所有因数(本身除外)相加之和,那么这个数就是“完全数”。例如:6有四个因数1、2、3、6,除本身6以外,还有1、2、3三个因数。6 = 1+2+3,恰好是所有因数之和,所以6就是“完全数”。下面的数中是“完全数”的是( )。
586+234,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39个101大约是( )A.390 B.4000 C.400
240÷39≈( )
198÷21≈( )
38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