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期松江人何良俊记述:“(正德)以前,百姓十一在官,十九在田……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手趁食(谋生)者又十之二三也。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据此可知
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完善了自秦以来的中央集权制,其 ( )
以下对我国古代土地制度演变的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初税亩 ②井田制 ③均田制 ④屯田制
关于我国行省制度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是
“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明太祖制定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
“收乡长、镇将之权悉归于州,收州之权悉归于监司,收监司之权悉归于朝廷。”下列关于宋代这一做法的评述,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