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最早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写进宪法的会议是(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此规定表明帝国议会
依据178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德国宰相
1875年,法国议会以353对352票通过宪法修正案。由于共和国不是明确被宣布的,而是含蓄地通过其总统的身份和职衔被议会间接地承认的,因此,有人戏称它是“从窗缝潜入的共和国”。这一现象能够说明当时法国
“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1787年制宪会议的核心人物麦迪逊说:“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麦迪逊说这番话的意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