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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 2022-09-03
  • 科目 语文
  • 题型 现代文阅读
  •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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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小题。
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
铁凝
(1)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这是一个多雾的冬天,不知什么原因,这座城市在冬天常有大雾。城市因为有了雾,会即刻实在地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着,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是往日里神气活现的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而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的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2)我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步行着上了路,我要从这个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庆幸我对这走的选择,大雾引我走进了一个自由王国,一切嘈杂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才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这气派使我的行走不再有长征一般的艰辛。
(3)为何不作些腾云驾雾的想像呢?假如没有在雾中的行走,我便无法体味人何以能驾驭无形的雾。一个“驾”字包含了人类那么多的勇气和主动,那么多的浪漫和潇洒。雾能被你步履轻松地驾驭,这时你驾驭的又何止是雾?你分明在驾驭着雾里的一个城市,雾里的一个世界。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色也能阻隔嘈杂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
(4)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间训诫,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5)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他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老头走路是两条腿的僵硬和平衡;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旦,再走一个肚子疼。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舞起双手倒着一阵走,正着一阵走,侧着一阵走。最后我决定走个醉鬼。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到了我自己。
(6)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于是你和我继续古怪着自己擦身而过,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刹那间你和我就同时消失在雾里。
(7)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8)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只因为我们都在大雾里放肆地走过。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9)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10)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原文有删改)
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1)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
(2)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文章开头从大雾对城市与人的影响写起,有什么作用?
该文内涵丰富。作者表达了哪些思想感情?请简要分点列出。
文章题为“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但大量描写的是“我”的得意忘形,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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