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以来,丞相为“百官之首”,但丞相制度最终废除于
元代单列的两个地方行政区是 ①中书省直辖地 ②岭北行省 ③宣政院辖地 ④河南江北行省
唐代的地方行政区划是
从明朝废丞相到清初增设军机处的变化表明
下列各项,出现在元代的是
唐宋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其共同策略之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