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对待这些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我们应该( )①拒绝和他们友好交往②帮助他们,使他们享受美好人生③原谅他们的一切行为④帮他们矫正不良行为,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