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道:“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要想当议员,就得有30个美元。这么说吧,我有一头驴,它值30个美元,那我就可以被选为议员了,一年后,驴死了,我这个议员就不能继续当下去了。请问,究竟谁是议员呢?——是我,还是驴?”富兰克林这番话,说明他认为美国独立后忽视了
从美国1787年宪法的内容及其实践结果中,我们可以体会出 ①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进步性 ②当时以华盛顿为代表的一批美国政治家们高超的政治智慧 ③宪法虽然存在局限性,但它适应了美国实际,历史的进步性是主要的 ④宪法首次证明了联邦制是普遍适合所有国家的进步的政治体制
《联邦党人论稿》指出,如果美国继续维持当时“权力首先是地域性的”政治结构,美洲必然再次被欧洲列强瓜分,从而丧失独立战争的成果。上述材料反映的核心主张是
下列关于明朝内阁与英国内阁相同点的比较,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