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世功说:“基本法的制定过程无疑是第二次建国过程,这个国家不再是单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正是由于基本法的存在,使得宪法建构起来的‘国家’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它不再是传统的单一的国家,而变成‘多元一体’的国家。”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最可能是
蔡元培曾撰写这样一副挽联,“是中国自由神,三民五权,推翻历史数千年专制之局;愿吾侪后死者,齐心协力,完成先生一二件未竟之功”,蔡元培悼念的是
有人曾对中国近代史上的一场战争发出这样的感慨:“从前我国还只是被西方大国打败过,现在竟被东方的小国打败了,而且失败得那样惨,条约又订得那样苛刻,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这场战争是
《南京条约》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历史情景是
“在这种政体下,国家元首通常是世袭的,拥有某些最高权力,但是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确立这种政体的法律有①《权利法案》 ②美国1787年宪法 ③《德意志帝国宪法》 ④法国1875年宪法
有学者认为德意志帝国是一个“半专制的君主立宪国家”。下列说法中能体现“半专制”特点的是①帝国国会由直接选举产生 ②帝国政府对皇帝负责③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行使立法权 ④帝国皇帝主宰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