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篇《法治社会不容“微博先审判”》的文章引发关注,该文针对网络上一些民众对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围观施压的做法提出委婉的批评,强调法治的程序性,提醒公众不能用偏激的观点去施压,甚至“绑架”法律的正当程序。该文的主旨强调①公民权利不能凌驾于法律正当程序之上②公民应该正确行使自己的基本民主权利③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制度的高效性作用④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
有些小摊小贩用高音喇叭播放提示语,噪音干扰了人们的逛街情绪,影响了周围群众的休息和工作,引起了人们的不满。这一事实告诉我们:
“木无本必枯,水无源必竭。”某市政府广开言路,首创了“信访民主听证评议制”。通过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该市决定不建大广场大工程,而是投资400万治理小街小巷,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拥护。该市政府实行“信访民主听评议制”,体现了尊重公民的:
2008年5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把建设“阳光政府”纳入法制化轨道,将有力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根本目的是:
十一届全国人大有一个现象特别引人注目:朱雪芹、胡小燕和康振明三人成为首批选出的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