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学说在秦朝遭到沉重打击,在汉代上升为国家的统治思想。这种变化同它自身的与时俱进有密切关系。同先秦儒学相比,经过董仲舒改造之后的汉代儒学 ( )
唐代门下省主掌出纳帝命,审议、驳正中书省之奏议表章。凡中书省草拟的诏令要先送门下省审议,门下省如果认为不妥,可退还中书省重拟,当时称作“封还”或“涂归”。此外,尚书省等各官署送呈的奏章,也由门下省先行审议驳正,门下省将审核意见提供给皇帝参考。由此可见唐代门下省
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部,每部设立一名刺史,共十三名刺史。刺史的工作方法是“乘传周流”(“传”指公家驿站的马车;“周流”意为到处巡视),材料表明刺史制度
“秦王朝统一全国后……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和国家管理方式及政治体制由此建立起来。”材料中所说的国家管理方式不包括
清代冯桂芬在《复宗法议》中说:“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该观点认为宗法制
一位学者评价说:“当时知识分子不但没有全盘反传统,而且使不少被尘封或淹没了的传统重现光芒。例如,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小说,成了中国文学史的重要内容;作为传统文化的民间文学,第一次真正进入了大学的学术殿堂。”这一观点认为新文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