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魂魄犹在江山图
范曾
当一个时代的艺术整体奔向浑浑噩噩的时候,需要圣洁的艺术;而艺术风貌整体堕入轻佻时,需要凝重的艺术,这正是李可染适时而生的缘由。
当可染先生沉浸于自己宁寂而庄严的心灵王国的时候,他趋近的美便与教养合而为一。他的作品陶冶了整个一代人,还将千秋万代地陶冶下去。艺术的助人伦、成教化,在潜移默化之中使人们心悦诚服地趋向社会的崇高,可染先生的艺术正是如此内在地激励着人们的心灵。
可染是一位深具艺术理念的大师,然而当这种理念进入可染的审美时,大地山河与精神是那样地天然合拍,那样地不假说教,使人觉得他的理念和审美在山川林壑、飞瀑流泉中不期而遇,那是最融洽最自然的流露。
可染先生生活于一个风云动荡的时代,他当然有关心国家民族命运和服务于时代的直接的一面,如抗日烽烟中他的作品体现了一位卓越艺术家的爱国良知。然而可染先生也同样有着纯洁心灵、表达一己情怀的一面,这时的可染先生的画,是心灵与广宇的邂逅,当审美与自然融而为一的时候,他的精神升腾到一个清明而纯净的、不染凡尘的境界,这对于一个山水画家来说是何等难得。
可染先生当然是不世的天才,他的“生而知之”透露出他异乎常人的语言方式。这是一种只可有一不可有二的语言方式,一种极具个性化的符号,它的存在表现了先生俯仰天地、浩然长叹的襟怀。当然可染先生知道自己有“生而知之”的本能,但凭着他更深邃的智慧,认识到它的不可靠,或者他甚至看到一些恃一曲之才而毁掉自己艺术的聪明人,当昙花一现的时节过去之后,留下的是残枝败叶。
可染先生告诉我,他年轻时作画极快,有一次到一位朋友家,朋友留可染作画,可染不允。忽然一阵敲门声,远客来归,主人越过天井开门,寒暄,回到画室时,可染却已画毕,主人大为赞叹,以为神来之笔,先生亦颇自喜。先生说完这段故事后,告诉我,多年之后,他才警然有悟,必须力矫这样的用笔。先生还告诉我,他少年时有一位极富才华的朋友,写给他的信,毛笔字的稚拙天真、浑厚朴雅使他有一种不可言喻的内心的感动。这感动是如此地刻骨铭心,谈到此事时,先生的表情竟显得那样地庄肃和神往。
可染先生好学而敏求,这是他“苦学派”的唯一解释,苦学者不意味着枯涩无味地下笨功夫。我曾有幸上可染先生的书法课,他不强求碑帖的选择。我选了一本礼器碑,他说要平心静气地读碑,知其间架,重其用笔,悟其风神,能于此三者有所悟,则去书道不远矣。书法课上,可染先生不喜欢一挥而就式的所谓笔动心不动、麻木不仁的写字习气。
可染先生于书法所下功夫可谓焚膏继晷,30多岁时的风华婉转至50岁后一扫而空,无丝毫泥古、媚俗、求奇、娇饰、市井、乡愿……一切的书画艺术可恶的痕迹与可染先生的书法格格不入,近之则畏,远之则敬。
有一次说到线,可染先生联想起京剧,他说一个卓越的京剧演员会将每一个字送到听众的耳中,其原因很多,但其中一点是他会把中国字的声母和韵母前后慢慢吐出,名角能控制声调的每一丝变化,这和用笔是一个道理,我恍然大悟,又想起每逢新年联欢,李可染可能会拉一下二胡,那真是铿锵老辣、苍凉哀婉的高度统一,这其中固然有先生青年时代国家山河破碎的难伸孤愤,也有先生倔强不拔的满怀壮志。
先生称自己是“困而知之”,人们不要以为可染先生当真为自己才情不逮而困。可染先生的“困”是他推动中国画史这座沉重的列车所需的移山心力,他要弘扬的是中华文化所素有的伟岸与高华,他极端鄙弃浮光掠影的、油腔滑调的、市侩的艺术。这神圣的自尊支撑着他博大的灵魂。
可染先生通过自己不朽的笔墨所倾诉的爱恋,感动了全世界。这是可染先生的山水画不可取代的历史地位和时代精神。走向现代,可染先生已为我们作出了杰出的榜样,和那些食西方剩菜残羹的光怪陆离的艺术不同,可染先生所开启的是宏门正学,而不是旁门左道。
(选自范曾《魂魄犹在江山图》,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李可染先生生活的时代,整体的绘画艺术陷入了躁动、迷惘、混乱、轻浮和功利的泥沼,这更凸显了可染先生及其艺术追求的意义。 |
B.可染先生的“生而知之”,不仅表现在艺术风格上,也表现在他的语言表达上,而且这二者有其内在的一致性。 |
C.可染先生凭着深邃的智慧,敏锐地看到先天禀赋的不可靠,因为那些仅凭天赋红极一时的人物,其作品都不免趋时媚世、浮躁功利,难登大雅之堂。 |
D.由京剧名角的唱腔和李可染演奏的二胡,作者领悟到,从事书画艺术也应以从容、平和的心态关注每一个细节的表现效果,并做到自如控制细节。 |
E.“食西方剩菜残羹”批评的是当代中国绘画艺术发展严重滞后的所学到的仅仅是西方绘画中那些已经过时的技巧和手法而并非时下流行的“新潮流”。
作者写李可染先生在朋友家作画和感动于老友信上的字迹这两件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作者说“可染是一位深具艺术理念的大师”。请简要说明其“艺术理念”的具体内容。
孔子说,人有“生而知之者,学而知之者,困而知之者”三类。李可染先生属于其中的哪一类?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