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①可以保证其在国民经济中和国有企业具有相同地位 ②可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③有利于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④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