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与永恒的。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这是因为有的只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候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它;再者,人类也只有一个共同的主人和统治者,这就是上帝,因为他是这一法律的制定者、颁布者和执行者。”材料要表达的是①法律是自然的客观体现 ②好的法律是永恒不变的③好的法律必须排除民族性 ④对法律要秉持信仰精神
以下是某一思想家对法律本质的论述:“法律是人为的产物,具有多样性和变化性,不同的法律只不过是不同利益的体现,政府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它的利益,法律不可能为公道、正义等价值准则提供根据,因此法律对人的约束力也就是有限的。”这一思想家属于
有学者认为,综观中国历史,儒家“君子”几乎始终是政治、社会批判功能的首要承担者。从汉末“清议”到宋代“太学生”运动,再到晚明东林党人的“一堂师友,冷风热血,洗涤乾坤”,无不是儒家“君子”发挥政治主体意识和批判精神的表现。下列解释与该学者的主张最符合的是()
《论语·颜渊》记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有人对这段话的解释是:“仁者,本心之全德。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复,反也。礼者,天理之节文也。”这就把“克己复礼”解释为()
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不仅体现了各派别间的相互学习与吸收,而且体现了派别间的相互竞争。“是无父也”、“是禽兽也”的批评针对的是()
儒家“尊王”、“忠君”及“三纲”思想的精神实质,从来都不是让人们无条件地服从君权,或无止境地强化王室权威,而是敏感于地方势力的膨胀,以及诸侯兴起、地方分权破坏天下安宁之血的教训。从儒家思想演变的进程看,最能佐证这一观点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