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正在进行,洪秀全写了一份御诏给英国特使额尔金,翻译官很艰难地把它译成英文,额尔金看后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作品,这份御诏充满着像“西洋番弟把心开,替天出力该又该,替爷替哥杀妖魔,报爷生养战胜回”这样的词句。这反映了当时( )
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人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这一条款
有人把“一票赢得”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称为“不光彩的、从窗缝潜入的共和国”,甚至预言会很快夭折。但法兰西共和国在历史上存在了70年,成为法国“长寿”的共和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长寿”的主要原因是
通过采用代表制,人民将立法权交给自己选择的代表来行使。人民自己直接行使的权力乃是选举权。以下关于“代表制民主”表述正确的是
柏克在《法国革命论》指出:“1793年末,几乎全法国的教堂都被关闭或改成了‘理性庙’;行政命令各色人等一律以‘公民’相称;激进的妇女在菜市、路口巡视,强迫其他妇女一律穿长裤、戴红帽……革命者陷入到一种‘民主的专制’的泥潭”。这表明
一般来说,美国政府是权力执行机关,不是监督机关,它主要受国会和最高法院权力的监督。但美国资产阶级认为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政府在接受监督的同时,还应有自卫能力。这在1787年宪法中表现为 ①总统拥有“立法否决权”②总统是国家元首,对宪法负责 ③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④总统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