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规定: “一切债务,以应给付的物清偿,或经债权人同意以他物代为清偿……。债务是由债务人清偿或由第三人(担保人)代为清偿。”这一规定体现的主要原则是
北宋中期,“蜀民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民十六户主之。其后,富者资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这表明交子()
北宋初期,行使监察职能的御史弹劾官员时很少涉及宰相。至北宋中期,御史则与宰相“分为敌垒,以交战于廷”。这种现象反映了 ( )
清代史学家赵翼说:“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 …其后积弊日甚,其势不得不变。于是先从在下者起… …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秦皇尽灭六国以开一统之局… …下虽无世禄之臣,而上犹是继体之主也。”材料表明秦朝政治体制建构的本质含义是()
“吏多苛政,政教烦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措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失。”这一材料反映了西汉中期以后刺史 ()
《左传·昭公七年》记载:“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上述材料反映了西周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