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朝阳区期中]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改革的主要内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上述改革的主要意义在于( )
①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②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成长
③增加就业岗位,提高股东出资比例 ④不再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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