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思想品德课上,老师展示了2012年度感动中国人物何玥的一段材料:
何玥,广西桂林人,4岁开始洗衣服、做饭。她热爱学习,家里墙上贴满奖状。知道家里不富裕,她从小就懂得节约,每年都得奖学金,学费几乎不用父母担心。她热心为班级服务,关心同学。2008年汶川地震时,她说服父母捐出了一个月的工资。2012年4月,她被查出患有恶性脑瘤后,学校为她捐款,她却让父亲把钱捐给更需要的人。在她得知生命只剩三个月时,毅然决定将器官捐出。如今,她的两个肾和一个肝让三个人的生命得以延续。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参照范例,完成表格。
事 迹 |
少年的责任 |
范例: 4岁开始洗衣服、做饭。她热爱学习,每年都得奖学金,家里墙上贴满奖状 |
范例: 对自己负责 |
① |
对集体负责 |
学费几乎不用父母担心 |
② |
③ |
对社会负责 |
(2)谈谈何玥的事迹给我们怎样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