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认为:如果一个数恰好等于它的所有因数(本身除外)相加之和,那么这个数就是“完全数”.例如:6有四个因数1、2、3、6,除本身6以外,还有1、2、3三个因数.6=1+2+3,恰好是所有因数之和,所以6就是“完全数”.下面的数中是“完全数”的是( )A.12 B.28 C.36
小明把一块蛋糕平均切成3块,吃去其中一块,小华把一块同样大的蛋糕平均切成12块,吃去其中的3块,他们两人吃去部分比较,( )A.小明多 B.小华多 C.两人同样多
大于34%小于36%的百分数有( )A.1个 B.2个 C.无数个
两支同样长的铅笔,小东用去,小华用去,( )剩下的多.A.小东 B.小华 C.无法比较
甲数的等于乙数的,那么( )
1吨棉花的和3吨钢材的,相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