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认为:如果一个数恰好等于它的所有因数(本身除外)相加之和,那么这个数就是“完全数”.例如:6有四个因数1、2、3、6,除本身6以外,还有1、2、3三个因数.6=1+2+3,恰好是所有因数之和,所以6就是“完全数”.下面的数中是“完全数”的是( )A.12 B.28 C.36
已知 ×=1,所以( ) A.是倒数 B.和 都是倒数 C.和不是倒数.
0.6的倒数是( )
( )的倒数比它的本身小. A.假分数 B.真分数 C.带分数
已知a×=×b=×c,若a、b、c都不等于0,则( ) A.a>b>c B.b>a>c C.c>b>a
如果一个数的倒数比它大,那么这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