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认为:如果一个数恰好等于它的所有因数(本身除外)相加之和,那么这个数就是“完全数”.例如:6有四个因数1、2、3、6,除本身6以外,还有1、2、3三个因数.6=1+2+3,恰好是所有因数之和,所以6就是“完全数”.下面的数中是“完全数”的是( )A.12 B.28 C.36
当a=8,b=6时,2a+3b等于( ) A.36 B.34 C.240
当x=50时,2x+16( )68.
如果x+7=21,则3x=( )
若2X+5=19,那么1.5X+3=( ) A.7 B.13.5 C.15
若△+△+△=60,△×□=6,□表示的数是( ) A.6 B.0.2 C.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