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个厂的人数之比是5:4,从甲厂调133人到乙厂后,甲乙两厂人数之比是2:3,乙厂原有 人.
我们学过的商不变性质、 的基本性质和 的基本性质是有密切联系的.
=3÷4=12: = %.
3÷4= :24== %= 小数= 成数= 折数.
5:3的后项乘4,要使比值不变,比的前项应该乘 .如果比的前项增加10,要使比值不变,后项应该增加 .
甲数和乙数的比是2:3,乙数和丙数的比是6:7,甲数和丙数的比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