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甲与乙步行的速度比是2:3,乙与丙步行的速度比是4:5,已知10分钟内,丙比甲多走70米.那么在20分钟内,乙比丙少走 米.
根据26﹣18=8,52×8=416,列出综合算式是 .
计算167﹣(25+3)×3时,应先算 ,再算 最后算 .
96÷6﹣3 96÷(6﹣3)
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有乘、除法和加、减法,要先算加、减法. .
一个算式里只有加减法或者只有乘除法,就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