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有一种真正的法律——即正确的理性——与自然相适应,他适用于所有的人并且是永恒不变的。……人类用立法来抵消它的做法是不正当的,限制它的作用是任何时候都不被允许的,而要消灭它则是更不可能的……它不会在罗马立一项规则,而在雅典立另一项规则,也不会今天立一种,明天立一种。有的将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下列文献能体现这一法律理念的是:
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说“……中国却没有等待,实施经济改革。德国、印度也没有等待。这些国家没有原地踏步,也不想成为次要国家。”这表明: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不久,毛泽东明确指出:“应把五项原则扩展到所有国家的关系中去”,“中国愿意同一切国家包括美国在内和平共处”。对此,下列解读最准确的是:
2006年香港《文汇报》指出,香港回归十周年,不但没有出现像西方媒体曾说“香港将死亡”的预言,而且继续成为世界走向中国的道路,也是中国走向世界的道路。这说明:
毛泽东曾经指出:“……一向孤立的中国革命斗争,自从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就不再感觉孤立了。”这从侧面反映了十月革命的一个重要影响是:
研读图,此图反映的军事行动